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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正確的申報稅金的話…

Feb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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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所得稅金,是針對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收入,根據各自申報的利益及收入,於隔年的2月16日至3月15日進行確定申告(納稅申報)來決定稅額,並按申報的金額支付稅金。
但是,如果沒有去進行納稅申報或是申報虛假的資料,會有什麼處罰呢?

確定税額的流程


由以上3種方式的其中1種決定最後的税額。

忘記進行確定申告時

如果沒有在3/15申告期限之前進行納稅申報,除了正常稅額外,
會課徵15%至20%的無申告加算税。如果在期限後後自主申報,上述無申告加算税減輕至5%。
    
EX1) 3/15前未進行所得稅確定申告(正確税額為100日元)、
在期限後主動申報→在正常稅金100的基礎上加收5日元的罰款

EX2) 3/15前未進行所得稅確定申告(正確税額為100日元)、
 收到稅務局的確定通知→在正常稅金100的基礎上加收15日元的罰款

 

發現申報的內容不正確時

申報後,因稅額有誤,納稅人提出修正申告或是稅務署提出更正時,針對由於修正或更正少支付稅金,納稅人將被加收10%至15%的稅額。
如果主動自行提交修正申告書,則不會對少報的稅額加徵額外稅款。

EX1) 雖然進行了所得税的確定申告、但由於金額有誤、納稅人提交修正申告、並支付100日元的稅款。
除了修正申告額的100日元之外、還要處以10日元罰款

 

如果申報了虛假的資料

在第②項未申報被加徵稅款的情形下,掩蓋或隱瞞了作為計算稅額等依據的全部或部分事實,並且未及時提交納稅申報表時,將被徵收相當於未申報加算稅之基本稅額40%的重加算稅。

EX1) 為了進行隱瞞稅金的掩蓋工作,未在3/15前進行確定申告(假設正確的税額為100日元)、
收到税務署的確定通知→在正常稅款100的基礎上加收40日元的罰款

在第③項過少申報被加徵稅款的情形下,並提交掩蓋或隱瞞了作為計算稅額等依據的全部或部分事實的納稅申報表時,將被徵收相當於過少申報加算稅之基本稅額35%的重加算稅。
 
EX2) 雖然進行所得税的確定申告,但被發現隱瞞稅金,提交修正申告,並支付100日元的税款。
除了修正申告支付的100日元稅額,另外加收35日元的罰款

結論

為了避免支付不必要的罰款,記得在期限内進行正確的納稅申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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