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6年4月1日起將義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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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繼承而取得的不動產必須登記
由於繼承而取得不動產(土地和建築物)的登記(相續登記)一直尚未完成,導致全國的登記簿上出現「所有者不明土地」的情況持續增加。為防止這種情況繼續發生,自令和6年(2024年)4月1日起將實行相續登記義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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