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不動產時,個人和法人在稅金上的不同
同樣是不動產投資,個人事業和法人也存在各種差異。跟BAMC一起來比較一下各自有什麼樣的特徵。
租金收入的税率
個人和法人對於房租收入的所得區分不同,個人事業繳納的是所得稅,公司法人則是法人稅。
所得稅為累進課稅制度。所得越高稅率越高,如下表所示,根據所得金額,稅率為5%~45%。
▼所得税率
(源自國税廳網站)
▼法人的情況
另一方面,法人稅和所得稅不同,如下表所示。
請注意,上述只是所得稅的部份,若為日本居住者還要另外加上10%的住民稅。(
※此為法人稅率、住民稅率、地方法人稅率、事業稅率合計的數字。(概算)
法人的實效稅率根據公司所在地、規模、所得而不同,大約為30%~35%。
出售利潤的税率
如果不動產的售價比購買價格高的話,會對差額徵收稅金。對個人收益(銷售利潤)稅率的算法與上述稅率不同,是依每個不動產的持有期間所定。
不動產的持有期間為5年以下的情况下按短期讓渡所得、超過5年的情况下則按長期讓渡所得課稅。但如前所述,法人的實效稅率約為30%。也就是說,如果在5年以下出售的話,法人較有利,如果超過5年出售的話,個人事業會更有利。
※到2037年為止,所得稅額會再乘上2.1%作為復興特別所得稅。
損益通算
出售不動產時的所得(以下稱讓渡所得)在個人事業上屬於分離課稅,而租金所得(以下稱不動產所得)則是另外徵收所得稅和住民稅,二者不能與其合併計算損益。
另一方面,公司法人則是不論所得的種類為何,全部的所得加總合併計算稅金,因此讓渡所得和不動產所得可以損益通算。把所有的損益合併計算所得金額,再對應上述法人稅率即可計算稅額。
也就是說,如果有銷售損失,就可以抵消租金收入的利益,减少整體的課稅所得金額。
虧損結轉的期間
虧損節轉是指,在事業赤字的情况下,將當期的損失遞延至下一期,並從下一期及之後的利潤中扣除。無論是個人還是法人,只要進行青色申告,都有遞延損失的制度。兩者遞延年限不同,個人事業為3年,法人為10年(2018年4月1日以後產生的赤字)。
例如,第一年發生500萬日元的虧損,第二年則產生100萬日元的利潤。在這種情況下,通過虧損結轉,第二年的利潤100萬日元因前期虧損節轉,可以免稅。並且還有剩餘400萬的虧損,可以再結轉至下一年度。
因此,透過將數年的利潤壓縮,節省稅金,運用在赤字後的事業重建上。與只有3年結轉期間的個人相比,享有10年長期結轉的法人,可以說具有更長的節稅效果。
總結
雖然說個人和法人有許多不同,但是在稅制方面,可以說法人受到特別的優待。對於通過不動產投資賺取大量利潤的人、考慮擴大投資的人、想用不動產做繼承對策和贈與對策的人來說,或許可以透過個人事業法人化來節稅。
但另一方面,法人的設立和維持都會產生費用。雖然節稅效果很有吸引力,但是還是建議在充分理解了缺點的基礎上再考慮法人化。
另外,適合法人化的時機也因人而異。從手續的繁雜和難以確定時間點的角度來看,在司法書士和稅理士等專業人士的協助下進行法人化會比較安心。
(相關需求請洽BAMC日本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