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投資法人化的好處和壞處
對於擁有大量不動產的個人經營者來說,因為利益集中在所有者身上,所以當然每年的所得稅也會變高。因為所得稅的結構是超過累進稅率,所以利益越多稅金的負擔也就越多。
因此,如果透過不動產管理公司法人將所得分配給公司和董事,則可以減少每個人的所得,從而可以減輕稅收負擔。
這次針對不動產投資法人化的好處和注意點,並與個人情况進行比較進行說明。
在法人實效稅率低於30%的時代
由於法人減稅,透過不動產投資設立法人的好處隨之增加。隨著2018年稅制改革,法人實效稅率下降,實效法人稅率(含法人住民稅和事業稅)最低不到30%。
個人所得稅率是超過累進稅率,所得越高,稅率越高。 如果課稅所得超過900萬日元,則稅率約為33%,如果超過4000萬日元,則約為45%。
對於法人而言,如果課稅所得超過800萬日元,即使課稅所得再增加,稅率也不會改變。 此外,課稅所得在800萬日元以下的中小型企業的稅率將會更低。
法人和個人在税務上不同
這邊再重新整理一下法人和個人的區別
1.法人和個人税率的不同
法人稅率有下降,個人所得稅率有上升的傾向。如果上班族就個人進行不動產投資的話,課稅所得會變大,稅率也會跟著上升,所以實際到手的金額可能不會像想像那樣的增加。
2.有所得分散的效果
若將家族成員設為公司的董事等,並從租金收入中支付董事薪資的話,個人的課稅所得會被分散,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就會下降。因此,總稅額會變低。
3.出售時的税率不同
出售不動產時獲得利潤的話,就需要繳納讓渡所得稅。個人的話,在當年度1月1日的時間點,持有期間在5年以內的情况下,短期讓渡的稅率為30%,超過5年的長期讓渡稅率約為15%(需再加上復興特別所得稅)。※若為日本居民,需另外繳納5~9%的住民稅。
法人的話沒有長短的區分,稅率是30%左右。如果打算長期持有超過5年的話,個人會比法人更有利。
4.不動產出售損失的處理
個人的話,租金收入獲取之「不動產所得」和出售不動產獲取之「讓渡所得」,是作為種類不同的所得被分別課稅。因此,即使出現出售損失,也不能跟不動產所得合併計算損益。
另一方面,法人的話,虧損的金額可以合併計算。例如,即使出現了出售損失,或是在其他業務中使用了大量經費而造成赤字,也可以抵消不動產所得的盈餘,從而减少整體的課稅所得。
成為法人一定更有利嗎?
一般來說,課稅所得在900萬~1000萬日元以上,較多會建議考慮法人化。但是,即使課稅所得在1000萬日元以上,也不代表法人化一定有好處。
個人提交一定的申請的話,可享有「青色申告特別扣除65萬日元」(※)的特別扣除。法人稅沒有同樣的扣除。由此可減少個人的不動產所得,也會减輕個人的所得稅負擔。
※經營的租賃住宅在「5棟10間以上」的事業規模的話,青色申報特別扣除是65萬日元(有一定的條件,如電子申報等),不滿的情况下是10萬日元。
不動產投資公司法人的種類
與不動產投資相關的法人包括:「不動產管理公司」和「資產保有公司」。
不動產管理公司法人
〇租金收入歸業主個人所有,透過支付管理委託費來增加經費的作法。
〇若將物件一併租給「不動產管理公司」,然後再由他們自行轉租的情況下,可以將10%~15%左右的管理委託費作為經費計入。
資產保有法人
有設立法人後購買物件的情况,也有以「個人」購入物件後再設立法人並轉讓建築物的情况等多種的模式。
結論
在清算公司法人時,程序上的負擔也可能很重,並且可能對個人和公司產生意料之外的稅負擔。 另外,事前先向專業人士諮詢再考慮以什麼形式設立法人等也是很重要的。
(若有相關需求,歡迎連絡BAMC日本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