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日本的外國人繼承時有哪些手續和申報呢?
在日本居住的外國人去世的時候,是應該按照日本的法律履行繼承手續,還是需要繳納遺產稅,還是要按照外國的法律處理,可能是非常令人擔心的問題。
首先作為前提,在日本關於繼承的財產分割是由「民法」决定的,而稅金是由「遺產稅法」决定的,所以從兩種法律的角度來看,自己是被視為「日本人」還是「外國人」有很大區別。
因此,本次將針對「民法」、「遺產稅法」中,其與外國關係者的區分各自是如何處理的,為主題進行說明。
(另,本文是以令和2年9月當下的法規為依據。)
民法上關於外國人繼承的處理及對策
根據日本的繼承規定,繼承是按照去世的人(被繼承人)的本國法律進行。因此,如果是外國籍的話,要用外國的繼承方式辦理手續,但如果持有日本國籍的話,就必須要履行日本的繼承手續。因此被繼承人的國籍很重要。
具體的日本國內的繼承·遺產分割手續的方法會在遺囑和遺產分割協議等相關的文章中說明,但是對於與外國有關的人,要注意的另一點是「與繼承人的住所是無關的」。
例如,被繼承人是日本國籍者,子女等作為繼承人在海外留學期間發生了繼承的情况時,海外居住者可能難以在居住國取得繼承手續需要的印鑑証明書,由於國際的戶籍法的關係手續有可能變複雜雜。因此,如果日本國籍者可能有辦理繼承手續的情況下,建議透過公證遺言等,事先指定好所有財產的繼承人。
另外,如果繼承人在國外,還可能需要提供額外的文件。建議事先指定熟悉國際法務的律師為遺囑執行者比較好。
遺產稅法(税制面)中對外國人的納稅義務的處理
在這個主題,首先考慮從遺產稅法(稅制方面)來看是否要納稅。
A.納税義務者的分類和課税範圍
由於最近涉及外國相關人士的稅制改革,日本的遺產稅的法律變得更加複雜了。隨著越來越多的知名人士為了避免日本的遺產稅試圖移居海外,很有可能會出現與國外異動相關的稅制修訂。
現在,在日本繼承財產的繼承人,有納稅義務者在法律上的區分為「居住無限制之納税義務者」「非居住無限制之納税義務者」「居住限制之納税義務者」「非居住限制之納税義務者」4個類別。
後面會對各個納稅義務者進行說明,各自的納稅範圍如下【表1】所示。
【表1】遺產税的納税義務者
名稱 |
課税範圍 |
居住無限制之納税義務者 |
日本國内外全部的財産 |
非居住無限制之納税義務者 |
日本國内外全部的財産 |
居住限制之納税義務者 |
僅日本國内的財産 |
非居住限制之納税義務者 |
僅日本國内的財産 |
「居住、非居住」的無限制納稅義務者的納稅義務,包括在國外擁有的財產;而「居住、非居住」的限制納稅義務者在國外擁有的財產則不會被徵收遺產稅。繼承人是「限制納稅義務者」,而且特別是日本國內的財產少的話,遺產稅的負擔就很小,因此自己是否為限制納稅義務者是很重要的。
B.成為各納稅義務者的條件
接著說明各納稅義務者的條件。請搭配下一頁的圖確認。
◆居住無限制之納税義務者(【圖2】的長子)
被繼承人是日本居住者,繼承人在日本時繼承財產。
◆非居住無限制之納税義務者(【圖2】的長女)
被繼承人是日本居住者,繼承人不在日本時繼承財產。
◆居住限制之納税義務者(【圖3】的長子)
被繼承人是一時居住者等(※),繼承人在日本時繼承日本國內的財產。
◆非居住限制之納税義務者(【圖3】的長女)
被繼承人是一時居住者等(※),繼承人不在日本時繼承日本國內的財產。
【圖2】繼承人全都是無限制納税義務者關係圖
【圖3】繼承人全都是限制納税義務者關係圖
C.被繼承人是否適用一時居住者的區分
在以上說明中,在遺產稅法上也規定了被繼承人是否屬於一時居住者、以及是無限制納稅義務者還是限制納稅義務者的區分,可以得出「繼承人是否在日本並不重要,被繼承人的所在地才重要」的結論。
因此,稅制方面重要的是被繼承人是否屬於「一時居住者等」。這裡說明被繼承人是「一時居住者等」的情况。
(另外,由於說明的關係簡化了用語,「一時居住者等」嚴格來說是指「一時居住被繼承人」和「非居住被繼承人」。)
國稅廳網站上的定義如下。
◆被繼承人的「一時居住者等」定義====================
- 開始繼承時持有在留資格的個人,在繼承時在日本有住所,繼承前15年內在日本有住所的期間合計在10年以下。
- 開始繼承時在日本沒有住所,以及在開始繼承前10年內在日本國內有過住所,並在前述任何時候都沒有日本國籍的人
- 開始繼承時在日本沒有住所,繼承開始前10年內在日本國內沒有住所的人。
===========(參考:國税廳網站「一時居住被繼承人」「非居住被繼承人」的定義
https://www.nta.go.jp/taxes/shiraberu/taxanswer/sozoku/4138.htm)
國稅廳網站的法律規程如圖所示。
【圖4】用來區分一時居住者和國內居住者的流程圖
D.②的結論
到目前為止,根據遺產稅法上(稅制方面)得出的結論,請對照上方的流程圖,如果本身只在日本居住了10年以下的外國人的話,除了日本國內的財產以外,不會被課徵日本的遺產稅。(但可能會是所在國內等地的遺產稅課徵對象,所以最好確認一下自己是否屬於所在地的遺產稅對象。)
另外,如果您在日本居住的時間長的話,可以同時閱讀遺產稅的計算方法等的文章。
但是,即使有日本的財產,如果沒有超過遺產稅的基本扣除的話,也不會擔心會有納稅的問題,詳細的內容這邊就先不提,但還是建議試算一下是否有繳納遺產稅的可能性。
關於申告義務者的納税管理人的申請通知
這個項目將對日本國內有「所得稅」、「消費稅」、「贈與稅」、「繼承稅」等納稅義務的人遷出日本時納稅管理人的申請通知進行說明。
在稅制方面,出國時如需提交「日本國內各種稅目的確定申告書」,有一些事項是需要注意的。本來,在各稅目的提交期限前從日本移居海外時,必須在離開日本之前提交申告書,或者選定納稅管理人向稅務局提交寫有該內容的申請通知書,然後交由該納稅管理人代為申報和納稅。
如果因為需要出國無法馬上提交申報書的話,需要選定納稅管理人,並委託稅務理士等進行申報業務和納稅,BAMC亦有提供納稅管理人的服務,可在您離開日本回國時接受委託,代替您提交在日本不動產的申告書。
結論
這次,與其說是繼承的手續,不如說在繼承和稅制方面是屬於「日本人」還是「海外居住者」對象為主題來記載的。
另外,雖然是重覆的資訊,預計與外國有關的法律修訂將繼續進行。
雖然有很多不熟悉的辭彙,但即使將來法律修訂改正了,也要了解自己在法律上會變成什麼樣的對象分類,該對象分類的話需要辦理什麼樣的手續,還有多少財產在遺產稅的課徵範圍內,好好把握這些重點。
(若想進一步了解自己在日本不動產的遺產稅,請連絡BAMC的專業稅務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