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之間的土地借貸時的注意點
親子之間的土地借貸究竟有甚麼需要注意的呢?讓我們來看看以下案例吧!
注意點
山田:父親去世後,我打算向繼承了一大片土地的母親免費借用土地興建房屋。然而,我沒有考慮過稅務問題,所以現在突然感到很擔憂。從父母親那裡借用土地時,有哪些方面需要注意呢?
仁美:在存在權利金交付慣例的地區,如果從第三方那裡借用土地興建建築物,通常借方會支付權利金,簽訂土地租賃合約並支付地租。
然而,在親子等親近關係之間,通常不會特意簽訂租賃合同以明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立場,因為這種情況下很少需要明確角色關係。
親子之間土地租借推薦使用租借
山田:在這種情況下,會變成從父母那裡接受和權利金相當金額的贈與嗎?
仁美:「使用租借」的情況下,在稅務上借地權的價值會被視為零,因此不會產生贈與稅。
使用租借是指無償地借用和進行收益,並在契約結束時歸還。親子間進行土地租借的情況下,如果以固定資產稅相等金額作為使用報酬,也被視為使用租借,並且不需要對等於權利金的金額支付贈與稅。
如果不交付地租的話是否會產生贈與稅?
山田:不支付地租等報酬,從稅務角度來看會怎麼樣?
仁美: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會被視為從父母那裡接受了年度地租相等金額的贈與,所以有可能產生贈與稅。然而,在這種情況下實際徵稅的情況可能較少。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雖然使用租賃契約以口頭達成也有效,但就算是在親子之間還是建議製作使用租賃契約書以防萬一日後有什麽事發生。
請注意這並非遺產稅評估減少的策略
仁美:必須注意的一點是,在「使用租賃」的情況下,並不會成為評估遺產稅時減少的策略。
儘管父母所擁有的土地會成為子女的建築物的用地,但子女並未接受土地租賃權的贈與,在稅務上會被視為子女未擁有土地租賃權,因此在開始繼承遺產時評估的價值將被評定為自用地。由於土地被視為自用地,而且建築物也不屬於土地所有者,故此建築物建造不會有評估價格下降的效果。必須注意的一點是,在「使用租賃」的情況下,並不會成為評估遺產稅時減少的策略。
山田:原來如此。就算目前不用擔心贈與稅,但考慮到未來的遺產稅對策,和住宅情況不同,所以在租賃建築物等的情況使用租賃的方式並不是最好的選擇呢。
仁美:嗯嗯對的。雖然免費出租不會產生贈與稅,但使用租賃是即使發生遺產繼承評價也不會下降,所以這一點要注意哦!